6月12日,普利制藥(現(xiàn)“R普利1”,原代碼300630)發(fā)布公告,公司于4月18日收到深交所終止上市決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及可轉(zhuǎn)債上市。公司就該終止上市決定向深交所申請復核,并于6月10日收到深交所《終止上市復核決定書》。
《終止上市復核決定書》顯示,深交所維持對普利制藥作出的股票及可轉(zhuǎn)換公司債券終止上市決定。本決定為終局決定。
普利制藥被終止上市與其財務造假有關(guān)。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2021年、2022年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合計達6.69億元,且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3.83%。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及可轉(zhuǎn)債上市。
針對普利制藥的違法事實,部分投資者已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間買入普利制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向公司索賠的權(quán)利。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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