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水許〔2025〕40號
慈利縣水利局
關于張家界婁江綠地生態(tài)農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鯢寶桶裝純凈水項目取水許可申請的
行政許可決定
申請人于2025年6月13日向我局申請辦理張家界婁江綠地生態(tài)農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鯢寶桶裝純凈水項目取水許可申請審批,相關申請資料收悉。經審查,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據(jù)《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第十九條第一款、《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湖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第五條第一項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申請人取水許可申請。張家界婁江綠地生態(tài)農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鯢寶桶裝純凈水項目位于慈利縣江埡鎮(zhèn)長峪村紅沙洲,項目屬于制水供水行業(yè)。項目已于2023完成建設并投產,供區(qū)覆蓋西北部鄉(xiāng)鎮(zhèn)。
二、原則同意項目取水方案。本項目年取水量1.4萬m3,日最大取水量40m3,取水保證率為95%。取水口位于慈利縣江埡鎮(zhèn)長峪村紅沙洲項目區(qū)內,坐標為:東經110.72299度,北緯29.50264度。水源類型為地下水,取水方式為水泵取水。
三、項目桶裝純凈水單位用水量為2m3/t,公司員工生活用水量為100L/人·d。根據(jù)《湖南省用水定額》(DB43/T388-2020),飲用純凈水用水定額為2m3/t,農村集中式供水用水定額為140L/人·d,本項目單位用水量小于定額規(guī)定,用水量合理。申請人應切實加強節(jié)約用水工作,制訂節(jié)水方案,落實節(jié)水措施,采用節(jié)水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水資源利用率,確保符合用水定額要求,節(jié)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四、項目取水水源水量、水質可靠性高,申請人應認真落實水資源論證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水資源和水生態(tài)保護措施,建立突發(fā)性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確保取水口周圍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安全。
五、原則同意本項目取水影響分析。本項目取水口水量充沛,取水口無其它取水規(guī)模用戶,取水不會對第三方產生不利影響。
六、申請人應安裝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取水計量設施;應加強對取水計量設施的運行維護,并定期對該工程取水計量設施進行檢定或者校準,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量值準確、可靠。若取水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運行,將按照取水設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七、原則同意項目退水影響分析。項目退水量為7525m3/a、21.5m3/d,退水經收集至廠化糞池處理后用于附近農田灌溉。項目退水對水功能區(qū)、第三方取水用戶、周邊環(huán)境生態(tài)均無影響,不存在退水補償。
八、申請人應按照《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第二十二條要求,在該工程取水工程或設施建成并試運行滿30日后,及時向我局報送取水許可驗收材料,申請核發(fā)取水許可證。經我局對取水許可驗收合格并發(fā)放取水許可證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九、該項目由我局負責取水許可實施情況的監(jiān)督管理,申請人要做好相關配合工作。特殊情況下,申請人應服從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決定。
十、建設項目中取水事項有較大變更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并重新申請取水。
慈利縣水利局
2025年6月13日
(來源:慈利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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