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來的看的朋友們可能知道,我前兩天寫了一篇關于地圖服務商業模式的文章《百度地圖加廣告沒問題,但姿勢不對:地圖上投廣告,關鍵是了解用戶的“時空”》,點評了幾句百度地圖新嘗試的廣告模式。
結果呢,文章閱讀剛100出頭時,我在公眾號的后臺就收到了百度一連串的侵權投訴,平均每40個閱讀就有一個投訴。百度這效率可真是高啊!
我上一次見識這么密級的“工單轟炸”,還是“宋高宗十二道金牌召岳飛”。當然了,這事兒的主導人肯定不能是最高領導,必須是秦檜。
剛看到投訴單的我,腦子有點懵——請問百度,我到底侵犯了哪門子的權呢?
整篇文章的重點都是在聊地圖的商業模式。并且我是贊同地圖上加廣告的思路,只是以百度地圖為例,認為“加廣告也要符合基本法”。相信看過原文的朋友們都能作證。
總之,我的第一反應是,大概是“莫須有”的罪名。而且理由也不重要,目的肯定是奔著刪文章來的。
直到我終于看到了投訴的詳細信息時,才明白了個大概:
該博主所述的我司產品“百度地圖”嵌入式廣告實為我司內測活動,并未進行全量推送,只有極少部分用戶可體驗,目前該活動已經下線,且原發博主已經下架該內容。故該博主所述為過時信息,為避免產生更多不必要的負面信息,請平臺下架處理。
這意思就是說,百度在地圖上做嵌入式廣告是真的,只是現在已經下線了。而我的文章還沒有自動跟隨下線,所以我給百度添了麻煩。
那么問題來了,百度你咋不直接找我溝通呢?這么雞毛蒜皮的事兒,還繞一大圈讓微信處理?是覺得平臺更有威懾力嗎?
這就好比我擺地攤做生意,上架了一個叫做“百度地圖”的手辦,百度看到后說“這個手辦我早就返廠了”,接著便給城管打了個招呼“讓這個小販把攤子清理一下”。
百度你有這閑功夫玩馬后炮,咋不想著事前好好設計一下產品策略呢?多半現在公關經理也在罵產品經理——瞧瞧你丫設計這玩意兒,天天給我加活兒。
可是產品經理也委屈呀:
老板這OKR拍下來根本完不成,你讓我怎么辦?再說了,方案上線前也是經過層層確認與匯報的,總之這鍋我不背。我就是個干活的。
只可惜,拍板的人永遠不會背鍋,執行的人卻總是棋子。我當年可是在大廠中看到過不少“ 將領”,雖然在戰場上打得丟兵棄甲,回到朝里卻連升三級。
大廠們為啥會沒落,可見一斑——大量的精力都用在應付匯報、搶資源、甩鍋之類的內部博弈上,而沒多少人真正關注產品應該怎么設計。
不是產品經理的能力不行,而是如果產品經理把精力真的放在如何做好產品上的話,那么他/她多半在職場環境中會處于更不利的地位——會做的不如會說的。活干得越多錯越多,升職加薪就更難了。
長此以往,在劣幣淘汰良幣的氛圍之下,日漸式微是必然趨勢。
話說回來——百度你知不知道,你這種隨意要求我配合刪除文章的要求,也侵犯了我的權益,潛在影響了我的商譽。我為此付出的精力和時間,你又該如何補償呢?
沒有同理心,就是某些大廠骨子里最大的問題。
且看且珍惜,如果有一天這個號不發聲了,請記得來這里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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