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13日訊(記者 高艷云)監管今日密集披露4張罰單,直指券商經紀業務“飛單”與投行業務違規。
經紀業務:6月13日,黑龍江證監局披露2張罰單,從業人員鄭彩芳及江海證券牡丹江綏芬河文化街證券營業部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上述罰單涉及券商經紀業務中“飛單”現象,今年以來已有6張此類罰單。避免飛單需券商構建“制度+技術+人”的三維防控網:以制度明確邊界,以技術切斷違規路徑,以人員管理提升合規意識,同時通過客戶教育與監管聯動形成外部合力。核心在于將合規理念嵌入業務全流程,而非僅靠事后處罰,從根源上消除“飛單”的動機與機會。
投行業務:北京證監局今日披露2張罰單,保薦代表人胡曉莉、陶晨亮雙雙被采取監管談話措施。
上述兩保代為“澤達案”IPO項目保薦代表人。投行違規是券商今年以來違規典型,50名保代被處罰處分,其中9名保代被停業。保代違規頻發是資本市場發展中的階段性問題,其根治需監管、券商、保代三方形成合力:監管通過制度創新與科技賦能提升威懾力,券商通過內控改革與激勵優化重塑合規文化,保代通過能力提升與價值重構堅守職業操守。
“飛單”致營業部、個人雙罰
鄭彩芳在江海證券牡丹江綏芬河文化街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向客戶銷售非江海證券代銷的產品。
江海證券牡丹江綏芬河文化街證券營業未能及時發現和有效防控員工向客戶銷售非江海證券的產品的行為,未能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和糾紛,反映出營業部在從業人員管理、客戶服務、投訴處理方面合規有效性不足。
“澤達案”兩保代遭監管談話
胡曉莉,作為保薦代表人,在相關保薦項目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標的公司的財務信息、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的信息披露等進行審慎核查。
陶晨亮,作為保薦代表人,在相關保薦項目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對標的公司的財務信息、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的信息披露等進行審慎核查。
查閱中證協證券從業人員公示信息,胡曉莉、陶晨亮在東興證券任職,二人登記日期一致,均為“2019-01-31”。
上述兩人此前為澤達易盛IPO的保薦代表人。
“澤達案”影響廣泛,涉嫌違規的多方當事人受到懲戒。澤達易盛連續6年財務造假,東興證券、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涉嫌在相關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東興證券因在澤達易盛案中存在未勤勉盡責的問題,已按監管要求全面整改。
東興證券交納懲戒性承諾金共計1.05億元;天健所交納懲戒性承諾金共計9261.13萬元。兩家機構交納懲戒性承諾金合計1.98億元。澤達易盛案全部適格受損投資者7222戶已獲得全額賠償共計2.88億余元
“飛單”與保代違規成典型現象
上述4張罰單追溯兩個案件,涉及“飛單”與保代違規兩大典型違規現象。
包括上述“飛單”罰單在內,年內已有6張此類罰單,主要為3個典型案例,涉及3家券商,即渤海證券、東北證券以及上述江海證券;機構罰與個人罰多有出現,嚴重者甚至波及營業部負責人、合規負責人。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券商飛單現象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熟人人情以及高提成利益的驅使。“飛單”的私募產品通常未經正規的產品引進和篩選流程,產品風險極高,投資者極易受到風險的沖擊。為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券商機構需要加強員工合規培訓,通過多種途徑構建嚴密的風險防控體系。
作為近年罰單“主力”,保代罰單時有出現。數據統計顯示,截至6月13日,今年以來,投行業務違規罰單多達43張。
中證協官網顯示,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中,年內50名保代被交易所或證監部門罰52次;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D(暫停業務類)中,年內9名保代被暫停業務。
5月中旬,監管部門向券商下發投行監管情況通報,監管明確要求各券商要持續健全投行內控組織架構和制度體系,全面梳理、堵塞各業務環節存在的制度漏洞,排查、消除相應的風險隱患,著力強化投行“三道防線”執行,增強中后臺對前臺的制衡和約束作用。提高投行盡職調查質量,細化資金流水核查、函證獨立性、走訪有效性等操作標準,全面提升投行業務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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