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西法院
酒后駕車本就是違法行為
在肇事后找人“頂包”
更是錯上加錯
案情回顧
2023年12月某天,被告人李某豪與朋友聚餐,席間大量飲酒。聚餐結束后,李某豪不顧勸阻,執意駕駛自己的車輛回家。當晚11時左右,李某豪駕車行駛至市區某街區道路主干道時,因酒精作用導致反應遲鈍,未能及時避讓正在前方騎電動車的張某,將張某撞飛數米遠,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李某豪意識到自己酒駕撞人后,擔心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便立即打電話給父親李某國,請求其前來“頂包”。李某國趕到現場后,李某豪迅速逃離,并讓父親承認自己是駕駛員。李某國為保護兒子,同意了這一請求,向趕到事故現場的交警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交警在現場對李某國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并未飲酒,使真正的肇事者李某豪僥幸躲過“一劫”。
見公安機關對父親“頂包”一事并未懷疑,李某豪膽子更大了,開始“名正言順”地進行騙保,利用其父親辦理了保險理賠手續,成功騙取保險金額112萬余元。
正當李某豪為自己的“小計謀”得逞而慶幸時,公安機關的傳喚卻讓他現回原形。最終,李某豪承認真正的肇事者就是自己。檢察機關依法對被告人李某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豪酒后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李某豪負事故全部責任,且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告人李某豪對發生的交通事故編造虛假原因,騙取保險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保險詐騙罪。最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保險詐騙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豪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李某豪退賠被害單位某保險公司損失人民幣112萬余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八條【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法官提醒
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
切莫因小失大
自作聰明鉆法律的空子
挑戰法律權威
必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來源:綜合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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