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6月13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開出罰單。
罰單顯示,天安財險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違規通過信托、存款、理財、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
針對以上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依據《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對天安財險吊銷業務許可證。
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奚星華、王浩、洪偉、李先旺、王霞、邵魯扉、劉培旭、英曉峰、林金太、孫兆軒、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警告并罰款共計253萬元。
對郭予豐、趙興桐、高煥利、張祥禎、馬淑偉等責任人員撤銷任職資格;對郭予豐、高煥利、奚星華、王浩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對趙興桐、張祥禎、馬淑偉、洪偉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對李先旺、王霞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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