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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新聞6月13日訊(記者 屠俊)原料藥領域又現壟斷案,相關原料藥還涉及新冠用藥。
據市場監管總局6月13日發布的信息顯示,近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管轄,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自然人郭某某組織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聯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國康瑞金制藥有限公司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2億元,并對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4年4月,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對該案立案調查。經查,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過溝通聯絡、組織聚會、實地走訪等方式,與4家企業相關人員商討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達成停止價格競爭、共同漲價的口頭協議,4家企業隨后同步停止對外供貨,造成市場供應緊張,并按照口頭協議共同提高價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4家企業將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銷售價格從8000元/公斤上漲到1.3萬元/公斤,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造成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和相關制劑價格上漲,損害消費者合法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自然人郭某某處以頂格罰款500萬元;對4家企業沒收違法所得,并分別處上一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合計3.55億元;對4家企業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4名人員分別處以罰款60萬元。
這場風暴涉及的地塞米松,曾被列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人用藥CP版,下同)是生產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的主要原材料。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是一種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具有抗炎、抗過敏、抗風濕、免疫抑制作用,主要用于過敏性與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同時被證明對新冠肺炎重癥病人具有療效,被編入我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第九版、第十版)推薦用藥,用于我國重癥新冠肺炎臨床治療。
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剛律師向藍鯨財經指出,官方新聞雖然沒有明確認定這些具有市場壟斷地位,但根據官方新聞認定它們實際造成的壟斷后果分析,我認為它們當時在該原料藥市場上有很大的市場影響力,所以它們聯合起來就能造成該藥品市場的漲價。說通俗點,就是凡是有能力導致市場漲價的人和單位,其實就是有市場壟斷地位的人和單位。
"此外,從行政處罰書公布的細節顯示,郭某憑借在行業內的資源和資本優勢,通過相關醫藥商業公司大量買進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為壟斷協議實施提供兜底保證——這一招就說明他們當時在大量囤貨而防止其他企業正常低價售貨,從而確保4家企業當時能順利控制市場、大幅漲價。"吳剛律師指出。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聯席合伙人、天牧生命科學法律團隊聯合創始人桂辛律師向藍鯨財經表示,現在藥品市場的壟斷問題,主要有幾種常見形式。第一種是橫向壟斷,簡單說就是幾家藥企私下"串通"——比如一起漲價、約定減產,或者劃分地盤,你賣北方我賣南方,人為制造市場壁壘。第二種是縱向壟斷,比如藥廠和經銷商之間"控價",要求藥店必須按某個價格賣,不能降價促銷,這種"價格鎖死"會削弱市場競爭。更嚴重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比如某些掌握關鍵原料藥的企業,仗著"獨家生意"漫天要價,或者突然斷供,甚至捆綁銷售——想買A藥必須搭著買B藥,這些行為直接推高了藥價。還有一些新型手段,比如"反向支付":原研藥企給仿制藥企"塞錢",讓它們延遲上市低價仿制藥,變相延長壟斷期;或者通過專利"耍花招",把過期專利改頭面重新申請,阻礙競爭。這些行為看似合法,實則鉆空子,最終埋單的還是患者。
事實上,巨額罰金下,對企業的營收也產生影響。以聯環藥業為例,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監管部門決定責令聯環藥業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789.92萬元,并處2023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6162.72萬元,結合寬大情形,減免罰款額的30%,減免后實際罰款4313.9萬元,以上罰沒款合計6103.82萬元。
聯環藥業表示,本次罰沒金額占公司合并報表范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和歸屬凈利潤的比例分別為2.83%和72.53%。上述罰沒款金額將相應減少公司2025年度歸屬凈利潤6103.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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