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中院審監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勞務公司拒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贊譽。
趙某系某勞務公司已連續工作16年的員工。2023年年底雙方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勞務公司拒絕與趙某續簽勞動合同,也未給予其經濟補償。趙某認為公司侵害其合法權益,遂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卷宗,認真研究案情。考慮到單純判決不能實質解決雙方問題,決定以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法官一方面向某勞務公司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指出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的訴訟風險,引導其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另一方面耐心傾聽趙某的訴求,建議通過調解為其爭取重返工作崗位的機會。經過法官多次溝通協調,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勞務公司與趙某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保障趙某繼續工作的權利。
民事調解書送達后,趙某激動地說:“感謝法官讓我能夠繼續工作,生活也有了保障!”為表達感激之情,趙某特意贈送一面印有“和風細雨化解爭議,力促和諧勞資關系”內容的錦旗。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是金昌中院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的生動縮影。金昌中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金昌中院審監庭 韓曉蕓 編輯:金昌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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