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熱衷出國旅游獵奇購毒供自己吸食?記者13日獲悉,有情侶將從歐洲旅游時所購毒品放在行李箱內攜帶回國,被海關查獲,經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后,最終因犯走私毒品罪,分別獲刑1年2個月和7個月并處罰金。
北京大興機場海關關員于去年10月對入境旅客監管時,發現一名年輕男子與一名年輕女子神色異常,隨即對二人進行攔截。經開箱查驗,現場關員在該男子張某托運的行李箱中查獲毒品可疑物4包,在該女子葛某托運的行李箱中查獲毒品可疑物1盒。
經鑒定,男子張某共攜帶搖頭丸25粒(檢測出二亞甲基雙氧安非他明成分)、毒品郵票10張(檢測出麥角酸二乙基酰胺成分),女子葛某共攜帶“致幻蘑菇”1盒(檢測出賽洛新成分),且二人尿檢結果均呈陽性。
2025年2月,案件移交北京市檢四分院審查起訴。經查,該二人系情侶關系,從歐洲某國旅游歸來時,明知違法,卻仍然心存僥幸,將從當地購買的毒品放在行李箱內攜帶回國,用于自己食用,具有走私毒品入境的主觀故意。兩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走私毒品罪。
北京市檢四分院以張某、葛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認定張某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認定葛某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檢察官提示,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致幻蘑菇”等新型毒品花樣繁多、迷惑性強,容易引起年輕人的獵奇心理嘗試吸食,但新型毒品仍是毒品,其中含有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國家管制成分,具有社會危害性,應依法予以打擊。同時,公眾從境外回國時,不要心存僥幸攜帶或幫助他人攜帶任何含有毒品成分的物品回國,應堅決抵制走私毒品犯罪行為。(北京日報記者 林靖 視頻:山西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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