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康法院黃堡法庭成功調解35起涉企勞務合同糾紛案。
2020年,湖北某農林公司雇傭35名工人到黃堡鎮一林木基地提供勞務,項目完工后,農林公司因資金不足未能按期發放工人勞務報酬,造成拖欠35名工人不同額度勞務報酬,35名工人多次催要無果后,聯合將農林公司告上了法庭。
面對蜂擁而至的案件,承辦法官考慮到涉案人數眾多,若簡單處理、就案辦案,不僅有激化矛盾的風險,還會影響企業后續正常經營。為有效減輕企業訴累,切實有效定分止爭,法庭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優化營商環境落到實處,確立了“調解優先、實質解紛”的矛盾糾紛化解思路。在實地查看農林公司經營狀況、與企業負責人促膝長談、聽取企業訴求的基礎上,多次組織庭前調解,引導各方從“對抗”轉向“對話”。最終在法庭主持下,35名工人與農林公司達成一致調解協議:農林公司所欠35名工人勞務報酬,定于2026年1月19日前付清,協議的達成促成雙方矛盾及時得以化解。
正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起訴到法庭的案件是解決了,還沒有成訟到法庭的企業困難該怎么辦呢?”,經過深思熟慮,承辦法官帶領干警再次實地走訪農林公司,詢問企業經營遇到的棘手問題。“企業心中有桿秤,只要是真心為他們考慮的,他們也是很愿意袒露心聲的。”承辦法官表示。座談中得知企業又在為另外一筆欠款發愁后,承辦法官主動履職,積極從中協調,經過協商,最終債權人同意企業用部分資產抵債還款。不僅及時化解了企業的債務風險,為企業經營發展注入司法動能,也為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直面難題解憂愁,精準服務有溫度。下一步,保康法院將以回應企業需求為導向,持續深化“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堅持深入企業一線,不斷提升司法服務保障效能,為保康建設一流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來源:保康法院
審核: 王洪
終審:呂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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