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法官,我要撤訴。
謝謝你們,
我的房子不再滲水,
我也不用起訴整棟樓的鄰居了!”
電話里頭
李姐把心中的喜悅毫無保留地釋放出來
聽到這個消息,鶴山市人民法院呂鐵城法官臉上也露出了微笑,這起因公共管道漏水引起的糾紛化解了,李姐的房子修好了,鄰里情誼也重歸和睦。
公共管道漏水無人擔責
鄰里糾紛險加劇
“法官,你看,入戶門門檻發霉、墻壁到處掉灰、煙道積水,不時還有難聞的味道,這叫人怎么住啊!物業也一直沒給解決!”一個月前,李姐邊抹眼淚邊對承辦法官呂鐵城訴說著心中的委屈。
據了解,李姐的房子位于樓棟最底層,去年年底,李姐發現家里公共排煙管附近墻體、門框出現霉變情況,經維修機構檢測,上述情況系由公共排煙管道大量積水滲漏所致。李姐要求物業維修并賠償,雙方協商未果遂訴至鶴山法院。
承辦法官呂鐵城清楚知道管道漏水問題直接影響到李姐的日常生活,也關乎著樓棟之間的鄰里關系,于是組織雙方當事人、邀請同樓棟住戶代表,一同勘察管道漏水情況,并在現場“面對面”調解。
物業公司表示,接到李姐家漏水的消息后,已立即派人檢測。而涉案房屋所在樓棟業主在收樓時沒有繳納住宅維修基金,需全體業主集資維修。但物業公司發出通知后,卻一直沒得到業主們的響應。
“公共管道修復本是物業的責任,物業收取物業費而不履行職責,卻要我們業主自掏腰包,這不合理!我們不同意集資!”同樓棟的業主代表不服氣地說。
李姐聽后怒火中燒:“法官,我不想調解了!我家房子滲水是公共水管爆裂導致的,我要追加整棟樓的業主為共同被告,把他們都告了!”
“咱們別著急,慢慢說,你們放心,會有解決辦法的。”眼見鄰里間裂痕初現,呂鐵城趕忙安撫當事人的情緒,與此同時,他想到了一個新辦法。
“法院+綜治+住建”
聯手縫補鄰里裂縫
呂鐵城快速厘清案件思路:一方面,公共管道損壞原因難以舉證,維修權責主體存在爭議,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將增加訴累;另一方面,案件涉及房屋建筑領域,需由專業人士提供專業指引。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呂鐵城將該案對接綜治中心,綜治中心快速作出響應,組織住建局熟悉房屋建筑專業的調解員參與聯合調解。
“李姐房屋受損因公共管道爆裂漏水造成,參考以往類案,本案若訴訟解決,便要將樓上業主全追加為被告,最終維修責任大概率會落在物業及各位業主身上。此外還要對漏水原因等問題進行鑒定,這不僅增加訴訟成本,且耗時長,也會耽誤大家生活。”調解過程中,呂鐵城耐心釋法明理,充分運用“示范判例+類案調解”機制,選取具有典型意義的示范案件向李姐、物業和業主代表詳細講解同類案件的審判思路,設身處地為各方分析利弊。
綜治中心、住建局調解員等則以房屋漏水解決方案為關鍵點,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對房屋公共管道漏水的一般現象、常見漏水原因、市場維修費用、維修時長等進行分析說明。
“根據物業公司維修師傅的報價,費用分攤至每戶需承擔四百多元。若訴訟解決,所需費用可比這多不少。”住建局調解員建議。
“現在李姐遇到問題,若大家盡己所能互幫互助,鄰里之間相處融洽,才能把日子過好。”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從‘遠親不如近鄰’的角度勸說。
聽完法官、綜治中心和住建局調解員從法理到情理的解釋和勸導,對于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雙方當事人心中都有了答案。
“鄰里之間應該和和氣氣的,我們回去就把具體情況向大家解釋清楚,相信大家能夠理解的。”物業和業主代表提出。
李姐也表示,只要漏水的根源解決,自家的房屋修復費用可以自己承擔。
很快,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們湊齊了公共管道維修費用,如今,管道恢復正常,李姐家原來損壞的地方煥然一新,李姐與鄰里之間的裂縫,也被修補了。
鶴山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如我在訴”意識積極發揮“法院+綜治中心+N”機制作用,大力推行“示范判例+類案調解”機制,提高物業服務、商品房買賣等十類多發矛盾糾紛前端化解效能。今年1-5月,鶴山法院案件平均調解周期縮短至7日,民事案件調解率26.8%,位列全市前列。
來源:鶴山法院
供稿:黃苑樺、李鍶濤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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