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4人法律咨詢公司兩年拿下千萬法律服務大單”的話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南都·灣財社記者了解到,一家名為“圳向未來法律咨詢(深圳)有限公司”的企業頻頻出現在深圳政府法律項目的中標公告中。這家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天眼查2023年年報顯示僅有四名員工,卻打敗專業律所,拿下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多個政府部門法律服務項目。
招投標信息。
隨著該話題的發酵,也引發了人們對于公司資質與招標合規性的質疑。短時間內密集中標政府的多個項目,是否存在圍標、串標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咨詢公司承接多個百萬級政府項目又如何保證服務質量?
針對中標項目流程的合規性,中標企業的規模性等焦點話題,南都·灣財社記者近日展開調查。
100萬注冊資本撬動千萬項目
那么圳向未來法律咨詢(深圳)有限公司(簡稱“圳向未來”)是一家怎樣的企業?這家企業又為何引起大眾的關注?南都·灣財社記者從天眼查了解到,這家企業成立于2022年8月,企業注冊資本為100萬人民幣,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
企業介紹。
在天眼查的招投標一欄可以看到,從2023年到2025年,圳向未來公司獲得的各項招標項目總金額超過一千萬元。
2025年至今,圳向未來公司成功中標三個項目。其中,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2025年深圳市測繪法宣教活動》采購項目中標金額為8萬元;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坪山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宣傳服務項目,中標金額為24.92萬元;另一個項目來自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5年信訪投訴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中標金額為347.86萬元。
在2024年,圳向未來公司中標了8個項目,同樣均來深圳政府部門。其中中標金額最大的一筆來自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信訪投訴專項法律服務項目,中標金額高達591萬。
作為認繳資本僅100萬元的一人獨資公司,圳向未來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卻連續中標多個大額政府項目,與專業律所的資質要求形成顯著反差。有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資深律師普遍難獲業務的背景下,其中標結果明顯有違市場常理。
“專業律師事務所應當是政府法律服務的首選。”上述律師提到,法律咨詢公司的門檻很低,實際存在大量非專業人士,一家成立才兩年多的法律咨詢公司中標大量政府法律服務采購項目可能并不是那么令人信服。
公司資質引法律界質疑
法律界指出,法律咨詢公司與律師事務所在監管層面存在本質差異,前者因市場監管漏洞而缺乏專業資質約束。
業內對圳向未來的質疑集中于兩點:
其一,其前身“圳向未來數字科技”原主營電子產品銷售、園林綠化等業務,2024年4月突然轉型法律咨詢后,中標政府法律項目的時間節點與招標周期高度吻合,被指“針對公共財政資源的精準轉型”;
變更記錄。
其二,該公司僅持有環境管理、職業健康安全、質量管理體系三項非法律資質認證,卻通過招標資格審查,與法律服務專業性要求嚴重脫節。
資質證書。
更值得關注的是,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5年招標項目:兩家參與競標的律所因未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被取消資格,最終入圍的三家企業均為非律所機構。而招標文件將與法律服務無關的質量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設為評分標準,恰好匹配圳向未來持有的資質,此舉被質疑存在“量體裁衣”的招標傾向。
綜合評分法評標信息。
針對招標的合規性,記者聯系到負責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招標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瑞凝信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相關招標流程符合規定,所有信息已在深圳政府采購智慧監管平臺公示。作為招標代理機構,該公司主要負責發布公告和組織招投標流程,具體評審由專家負責,公眾如對乙方資質有質疑,應向相關平臺或監管機構提出。
管理費用低或是關鍵
年報顯示僅4人的中小企業,如何承接百萬級政府項目?有參與同類項目的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推測,該公司可能使用外包“靈活人員”——項目期間由外包單位派駐,結束后即解散,但此說法尚無證據佐證。
對于轉型背景、資質合規性及招標疑點等核心問題,記者多次致電圳向未來公開聯系方式,但一直無法取得聯系,涉事企業始終保持沉默,相關質疑尚未得到正面回應。
據知情人士透露,選擇法律咨詢公司中標或與其管理成本較低相關。業內數據顯示,公司制律所通常提取30%-50%項目管理費,提成制律所提取25%-30%,而中小企業管理費約15%(含6%稅費及5%運營成本)。
由于住房公積金欠繳投訴案件近年持續高發,公積金中心信訪維穩壓力顯著增加。為將更多經費用于人員薪酬,同時鑒于廣東省2022年《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粵財采購〔2022〕6號)要求預留份額給中小企業,該項目招標時將資質條件限定為收費更低的中小企業,導致律師事務所無法參與投標。
另外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圳向未來2024年、2025年實際繳納社保人數為24人,市公積金中心與該企業合作時間為2024年和2025年,網絡傳言“4人法律咨詢公司拿下大單”的情況或不屬實。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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